阿富汗養男玩童是百年習俗?殘酷風俗眾人默許

保守的伊斯蘭國家阿富汗,有一種與兒童性剝削、性奴役的百年習俗。當地富人利誘年僅10-18歲,家世貧困的男童成為「玩童」。玩童在10多歲的年紀被逼打扮成女人的樣子,腳上綁著小鈴鐺,為成年男性跳舞,派對後則淪為性奴。若玩童不按照「主人」的命令,將會受到毒打。
 - 義遊實習生HAZEL

Bacha bazi童戲:舞男和性奴隸

伊斯蘭教雖嚴令禁止戀童癖或同性戀在阿富汗,但對於「玩童」卻存在漏洞。更甚的是當地廣泛接受玩童是阿富汗傳統文化的一部分。
權貴認為養玩童是在「栽培」男童,更指他們並非愛上玩童,故此並非同性戀。阿富汗對於玩童習俗的定義模棱兩可,首先,在伊斯蘭社會標準中,女人賣淫比男童妓問題更禁忌。 一些貧窮家庭甚至會主動送兒子當玩童,只為幫補家計、得到婚禮費用的福利。傳統上,男方需出幾千USD才能辦婚禮,一般家庭根本無力承擔。
其他原因包括無法可管、貪腐、無管道申冤、文盲、貧窮、不安全,以及武裝團體對玩童的利用等。
圖片來源:read01

“Women for children,boys for pleasure.” 

國際人權組織認為阿富汗社會實行嚴格的性別隔離制度,男女授受不親的保守的風氣導致了「玩童」的盛行。阿富汗女性無法公開做任何事,在社會上如同隱形。部份權貴則以男玩童成為女性的替代角色。
圖片來源:BBC

養玩童象徵權貴的地位

軍閥、軍事指揮官和政客多以豢養男童為榮、以性虐男童作樂。一名前阿富汗指揮官曾指出:「我有包養一個男童,因為每位指揮官都有,如果我沒有養玩童的話,我無法和別人競爭。」這些男孩是被武裝精良的主人們買來、有時甚至是綁架來跳舞、娛樂以及作為性奴,他們被視為權貴在其同袍間展現地位的標誌;然而,在這些男孩被拋棄後,繼而試著重新融入社會時,通常是以悲劇收場。
圖片來源:CATCHPLAY+

人權的侵犯 血與淚的故事

阿富汗獨立人權委員會指出「阿富汗有關孌童的法律滿是缺漏和模糊地帶,目前的法律不夠處理這個問題。」但許多犯法者與執法者勾結,通過權力和賄賂來逃避制裁。

「童戲」讓我們了解到,世界上仍有很多兒童正被受虐、遭受不平等待遇。這一刻起我們可以更關注兒童權利,從我們生活週遭做起,一起守護兒童權益!


阿富汗玩童真實紀錄片:《阿富汗跳舞的男孩們》
圖片來源:CATCHPLAY+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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